根据《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作方案》(粤工信生产函〔2018〕197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作,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服务能力,珠三角地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组建资金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二、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应参照《工作方案》制订明确清晰的创建方案,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申报主体、成员单位、组建方案、组织架构、研究队伍、运营机制、业绩基础、建设目标、发展规划、经费来源、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收益预算以及市场化运营的计划等,三、申报推荐方式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我厅将根据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整体布局和申报单位的具体情况,四、推荐工作要求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相关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五、对现有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掌握现有工业设计研究院发展情况,请广州、佛山、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指导辖区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对照《工作方案》条件要求,整理汇总研究院开展基础研究、公共服务及运营的全面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作方案2.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申报书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月5日(联系人:梁家中,邮箱:liangjz@gdei.gov.cn)附件:1.附件1: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作方案.pdf2.附件2: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