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1号)和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11号)文件精神,以下企业均符合申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条件,现将享受补贴企业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0832)55223975831628资中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01月09日序号社保编号单位名称补贴人数(人)补助金额(元)15001815746资中县财富东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73500.0025001815752资中县赛东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3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