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33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22〕21號)要求,為推動重點行業企業用能預算管理,經各市梳理報送,形成浙江省用能預算管理企業名單(2023年版),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7日聯繫電話:0571—87052721傳真:0571—87050351附件:浙江省用能預算管理企業名單(2023年版)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