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决定推荐凤城锡伯族古法酿酒技艺等七项为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夏爽等15人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伟承人,凤城市瑞沃尔制衣有限公司等六家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二十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真实反馈情况,受理单位: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博科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鹏程国际大厦)邮编:118000联系电话:2134076附件: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名单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