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企业申报、和平区县工信局(电力管理部门)初审,现将初审通过的线下申报沈阳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4、5月份电费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1月13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向和平区工信局(电力管理部门)反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毛丽红联系电话:024-31912830电子信箱:hpjjcjj@163.com附件:和平区关于沈阳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4、5月份电费补贴线下申报名单(第三批,包含金额、申领主体等信息)和平区工信局2023年1月9日(1.9和平区第三批)线下补贴附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