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32号)《关于下达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公益林管护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景生林[2021]126号)等文件精神,经核实,确定拨付2022年下半年各乡镇(街道)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1367500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反馈,联系人:刘芷彤电话:5084728,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2年下半年公益林管护费管护费发放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