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办〔2022〕21号各驻邕金融机构: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南宁市金融改革创新,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南金办规〔2021〕1号,南宁市将开展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时间案例征集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5日,截止日后不再受理,二、申报要求(一)请各驻邕金融机构认真对照《评选奖励办法》关于奖项设置、申报项目及条件、评审程序等各项要求,提交《南宁市优秀金融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案例文本》(字数为5000字,内容框架和文字表述参考附件2)等规定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交创新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数据或报告等证明材料,提交的案例应为2021年期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实效的案例,(二)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向南宁市金融办提交统一格式的申报材料(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12楼南宁市金融办1218号房,附件:1.附件1:南宁市优秀金融创新项目申报表.doc2.附件2:案例撰写要求和优秀案例参考.doc3.附件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pdf4.附件4:《关于印发南宁市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pdf2022年2月21日(联系人:卢苇,电话:5502059,电话:5581526)【内容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