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松阳县进一步加快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促进我县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建立县级巾帼共富工坊服务中心1个以上(面积500平米以上、辐射带动1000人以上、年发放加工费500万元以上),重点培育扶持巾帼共富工坊10个以上(每个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年发放加工费100万元以上),全县巩固培育来料加工共富产业经纪人250人以上,常规补助标准为:对经纪人年发放加工费5万—10万元的,对从事来料加工一年以上、年发放加工费在30万元以上的经纪人自建来料加工规范化场所,手工类年发放加工费20万元以上、机械类年发放加工费40万元以上的加工点(企业)按租用生产场地面积给予补助,结合“十万技能人才共富能力大提升行动”加强对来料加工共富产业经纪人、加工者技能培训,报县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首次手工类年发放加工费10万元(含)以上、机械类年发放加工费20万元(含)以上的经纪人奖励1万元,首次手工类年发放加工费20万元(含)以上、机械类年发放加工费40万元(含)以上的经纪人奖励2万元,给予服务中心所在乡镇(街道)10万元奖励,成立松阳县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县财政统筹保障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