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403号,并符合《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中小企业,(二)已经被认定为“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也属于此次申报对象范围,二、组织实施(一)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向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1)(二)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线上初核(区级账号随后下发)、实地查看,(三)市工信局对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行线上审核、实地抽查,三、申报时间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2)报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四、工作要求(一)请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充分认识此次评价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请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严格把握相关推荐标准,此次评价认定工作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一办法一细则”)出台并实施后,附件:1.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docx1-1.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docx1-2.申报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xls2.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资料清单.docx3.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表.doc联系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