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现组织对2021年度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2021年度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见附件1),三、验收内容及材料(一)对照《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合同书》内容填报知识产权专项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2),(二)验收材料主要包括:1.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3.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定材料):(1)如申请专利,(3)根据合同内容需提交的其它相应材料,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拨款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财政资金单笔支出10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证明材料,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合同,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将材料提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科,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开展验收评估工作,1.未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内容的,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约定目标和内容的,5.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六、联系方式验收材料提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13号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9办公室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科王婷联系电话:58210443附件:1.附件1.2021年度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验收项目项目清单.doc2.附件2.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验收报告.doc湘潭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1月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