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省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最新规定,2022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照14%执行,从2022年9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单位缴费按照14%的比例征收,2022年1-8月用人单位已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中超出14%的部分已由税务机关主动退回至原缴费账户,因此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申领2022年第三季度的相关社保补贴时将扣除1-8月已领取补贴中超出14%的部分(只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资金划拨渠道不同,部分单位需通过转账方式退回1-6月已领取补贴中超出14%的部分,具体名单和退款方式分别见附件1、附件2,请名单上的单位主动联系对应街道,办理相应手续,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理解并知悉,附件:1.2022年1-6月社保补贴应退款单位名单2.2022年1-6月社保补贴退款方式说明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6日附件:2022年1-6月社保补贴应退款单位名单.pdf2022年1-6月社保补贴退款方式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