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市人社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32号)文件要求,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相关部门审核,盐城市宏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公示期: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举报受理部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6669128668773322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6日2022年亭湖区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序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返还金额(元)1盐城市宏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91320900557085750U92118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