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响水县农业农村局、响水县财政局《响水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指导意见》(响农发〔2021〕132号)、《关于<响水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响农发〔2022〕65号)和《关于上报〈响水县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的请示》(响农发〔2020〕230号)文件精神,经过养殖场申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现拟对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给予补助,具体名单见附表,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期: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联系人:李维炜电话:13813247767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先打后补”养殖场补助表响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6日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先打后补”养殖场补助表序号养殖场名称畜禽种类核定补助金额(元)1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猪503951.252响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猪360256.823响水县福汇养殖有限公司猪12725.34响水县小尖镇金丰畜牧养殖场猪18559.735响水县利佳养殖有限公司猪22322.446响水县龙胜绿科养殖有限公司猪9236.99合计9270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