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门县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进一步提高产业层次和产出效益,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现制定三门县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暨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意见补充意见,对于容积率≥1.0的按照土地面积和容积率给予一定金额的建设奖励(边角地项目除外),具体奖励标准:(1)对于1.0≤容积率<1.5的,按照每亩1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按照每亩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鼓励县内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在重组完成后两年内亩均税收达到省亩均办规定要求的,从达到要求当年起两年内,每年给予80万的奖励,企业购买低效工业用地(含厂房)的,三、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参照此政策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