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富政办〔2014〕28号)、《关于2014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富府纪要〔2014〕88)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规资局富阳分局联合下发的《杭州市富阳区新垦耕地商品有机肥配送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富农〔2021〕50号),经项目单位实施,有关乡镇(街道)验收合格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现拟补助资金2125606.4元,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6332370763329387附件:2022年新垦耕地商品有机肥配送项目验收(第二批)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6日2022年新垦耕地商品有机肥配送项目验收(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