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在榕企业: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截止时间的通知》(闽科奖办〔2023〕1号)通知,现将2022年度福建省科技奖提名工作各环节的截止时间调整如下:1.各项目填报单位网络提交材料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2月13日23:00,项目填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系统打印非正式版申报材料,于2月13日前,企业提交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提交至市科技局人事处,所有申报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均需填写《省科技奖申报单位信息表》(见《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榕科〔2022〕360号)附件1),2.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将推荐提名函及非正式版申报材料,于2月15日前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研究提名工作,市科技局系统点击“同意提名”后,请申报单位于2月27日前按纸质提名书要求将正式纸质提名书(带条形码,一式二份)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