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厅、财政厅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有关要求,分配我市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694万元,为组织好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实施,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乐山市情,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设立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2类,二、支持重点重点支持“中国绿色硅谷”“晶硅光伏”、医用同位素、钒资源绿色高效利用等特色产业,能源装备、高端钒钛、高端陶瓷、绿色化工、稀土新材料、食品饮料等优势产业,对以上项目建设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行支持,三、征集要求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必须在支持重点内,突出本地特色产业优势和特色,将本地指南建议汇总后报送到科技成果转化科(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项),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指南建议进行讨论研究,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科技大楼联系人:陈亚非联系电话:2425013附件: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表.doc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