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1号),我局于2023年1月6日起开始受理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展位结束时间为准)工业企业展位费资金补助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2.积极参加各类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次参展补助最高2万元,每年参展补助最高6万元,3.根据厦海政规〔2021〕1号,4.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5.展会举办地点限国内,二、申报材料1.展位费资金补助申请表(平台上直接填写内容)2.参展合同扫描件3.展位费付款凭证扫描件4.展位费发票扫描件5.2022年度入库期完税证明扫描件6.补贴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联系人会通知提交)三、申报受理1.网上受理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20日2.受理方式:企业使用闽政通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icang.gov.cn/),在首页选择“办事服务-企业综合服务”进入“海沧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页面,可以在“政策指南”页面列表中找到“2022年7-12月工业企业展位费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