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①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四.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后,首次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前后,上述人员之后每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均为每月15日前后,举例说明:失业人员A于2022年2月20日申请并审核通过了失业补助金,其首次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2月末或3月初,其第2次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3月15日前后,之后每个月的发放时间均为15日前后,失业人员B于2022年1月25日申请并审核通过了失业补助金,其首次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2月15日前后,其第2次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3月15日前后,之后每个月的发放时间均为15日前后,需联系本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七.什么情况下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各区、县(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部门联系方式可查看文末《杭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十.因银行账号问题导致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成功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方可进行二次支付:(1)通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申请人在收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失败的短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