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的方案储备工作,提升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安全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选服务机构的工作任务在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开展预约报名、信息汇总、资格审核、系统支撑、技术对接、咨询服务、数据收集、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确定消费者是否满足领取数字人民币消费券的资格条件,动态监控和报告数字人民币消费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六)其他保障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二、入选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1.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2.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4.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三)具备垫付资金发放消费券的能力愿意全额垫付资金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三、所需资料1.深圳市商务局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服务机构申请书(应包括机构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类似活动经验、本次活动操作方案等,承诺具备本通知第二点中(二)实施消费券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三)具备垫付资金发放消费券的能力(原件),四、参与报名请有意愿参与深圳市商务局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活动服务机构遴选的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