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21年天津市重点产业链高价值专利试点项目(创造类)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1年天津市重点产业链高价值专利试点项目(创造类)承担单位(见附件1),二、组织申报1.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结项验收工作,2.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单位结项验收及初步审核工作,完成结项验收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2.区局初步审核各区知识产权局受理本辖区项目单位结项验收材料,(二)材料要求须提交以下材料: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2.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报告,该报告需详尽说明试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实效和突出效果,(三)时间要求1.各结项单位即日起开展结项验收工作,于2023年2月7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纸质材料3份及电子件报所属区知识产权局,2、各区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材料初审工作,同时将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区知识产权局公章结项材料及电子件统一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2023年1月5日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23039856附件:2021年天津市重点产业链高价值专利试点项目(创造类)承担单位.docx附件2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