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条例》有关规定,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开展2022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2022年度,下拨岳普湖县中央冬春救助资金74.84万元,救助受灾人员579户2265人,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救助标准分为3个档次进行救助,一档重点救助人员人均400元/人,二档重点救助人员317元/人,三档一般救助对象251元/人,公示期5个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等形式向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反映,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田江昆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联系电话:0998-682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