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我局拟开展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二)以下情况不列入推荐:1.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三、申报材料(一)申请文件:各区文化行政部门或市属以上单位(含市属,下同)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推荐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文件(内容包括申报、遴选、公示反馈情况等),(二)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本人申请及授权书、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参评专家名单、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或市属以上单位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等(见附件2),符合条件的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市属以上单位推荐申报传承人的,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做好对上报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基本信息在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市属以上单位官方网站公示及反馈意见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六、材料报送(一)纸质材料:1.各区文化行政部门或市属以上单位的推荐申报文件纸质件(一份,(二)电子版材料:1.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6.区文化行政部门或市属以上单位的推荐申报文件电子版(PDF格式),附件1:广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5723.doc附件2: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57352451.doc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年12月2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