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下达,本次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043万元,现将本方案进行公示(附后),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1月4日至1月13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联系人:县财政局吴根东6019126县水利局吴凌辉61254422023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分配资金(万元)1中小河流治理庆元县竹口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344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庆元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193农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庆元县农饮水工程维修养护794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庆元县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715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庆元县安溪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430合计2043庆元县水利局庆元县财政局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