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及杜绝工地路面污染导致的扬尘问题,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单位拟定《仓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876821909@qq.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125号仓山区城市管理局,邮政编码:350007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附件:仓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