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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潘集区人民政府 | 2023-01-04
根据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0〕5号)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优秀创业项目:潘集区行政区域内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6.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创业项目还应具备以下对应条件:(1)企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经营2年以上不超过5年,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同一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之星推荐人选已在其他市级以上部门单位获得评选奖励的原则上不得参加本项目推荐评选,同一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之星推荐人同一年度内获奖的,申报的各类经营主体或相关单位向所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推荐,请提供)、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或者安徽省返乡创业之星申报表,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六、申报要求2022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申报条件中的“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不超过5年”“稳定经营2年以上不超过5年”,联系人:余仁虎联系电话:0554-2114215附件:1.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2.安徽省返乡创业之星申报表潘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4日附件1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县(市、区):单位:人、万元创业项目名称创业项目类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所属行业注册成立时间注册地营业执照注册号吸纳就业人数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贫困家庭劳动力人数创业实体总资产年利润年销售收入法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法人身份类别☐农民工☐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其他户☐所在地县乡村经营场所地址开户名(请依照开户许可证填写)开户行银行账号项目简介(项目经营情况以及发展计划,不超过500字)享受其他创业扶持政策情况政策名称享受时间享受金额承诺情况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法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县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填报人:联系电话:附件2安徽省返乡创业之星申报表所属县(市、区):申报日期:姓名籍贯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联系电话类别□农民工□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其他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创办时间所属行业经营内容资产总额(万元)年销售收入(万元)年纳税(万元)带动就业人数个人简历:主要事迹:承诺情况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个人签名:(企业盖章)县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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