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提前下达资金预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76号),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13710万元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开展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建〔2022〕18号)精神,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明确的相关指标,结合我省实际,按照整市推进原则,采取因素法分配,选取工作基础、农村人口、县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制定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预分配方案,并报厅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提前下达资金预分配情况序号市(州)预分配资金预算额度(万元)1黔东南州21502毕节市20503遵义市19504黔西南州17505黔南州16506铜仁市15507六盘水市13058安顺市1305合计13710公示期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与贵州省商务厅流通处联系,联系电话:0851-88555602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