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丽都(1-6幢)业主、嘉兴市港区中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嘉兴市港区中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锦江丽都项目于2014年12月竣工交付至今,已近8年保修期,根据浙江省《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关于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17〕1号)等相关的规定,拟办理保修金退还手续,保修金本金600000元及利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3日起至2023年2月1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履行的保修责任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2月1日之前,以来信、来访等书面形式予以反映,并明确告知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形式反映的,应盖具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3-85532896特此公示,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