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31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第三章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发展第五条创业补贴与奖励,对在南沙区创办企业的港澳青年给予全链条补贴与奖励,(一)对在南沙区注册成立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落户补贴,并落户南沙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并落户南沙区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四)对在南沙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或经营场地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企业保险补贴,每年对当年度通过考核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100万元基地考核补贴,对获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或市级及以上相关政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1:1配套、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基地荣誉奖励,(二)鼓励在港澳地区举办促进港澳青年来南沙实习就业创业的活动,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港澳交流奖励,对推动上述原创艺术项目在南沙展出的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给予一次性2万元艺术展示奖励,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组织交流补贴,第十条依托南沙区内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