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类型2022~2023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分为两个专题开展申报认定工作,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之后,(二)主管部门审查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个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不予受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申报单位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三)材料提交申报单位(或个人)在完成在线填报后,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复审的项目,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交至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统一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之后,由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3日-3月10日期间交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自行送达或邮寄至项目评审服务机构(珠海市科技发展促进会,附件1:2022~2023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doc附件3:申报条件对照表.doc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