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资环〔2022〕134号、克财建〔2022〕107号),现拨付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120.93万元(具体详见附件),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转移支付支出功能科目列: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由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改变用途而涉及预算科目调整的,要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预〔2018〕1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70号)的要求,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做好绩效监控,汇总各单位上报的情况,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附件2.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明细表附件3.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林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明细表附件4.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林草财政专项资金(林业发展补助资金、草原植被恢复费)明细表附件5.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6.阿合奇县2023年财政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