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49号)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启动2023年度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申报工作,三、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园区、科技服务机构等,各部门(单位)限项推荐2家左右,四、申报条件省国合基地分为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创新园、国际示范基地、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四种类型,(一)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二)申报国际创新园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托单位为科技园区,(三)申报国际示范基地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的,(四)申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近2年跨境转移技术总计3项(含)以上,五、工作进度申报单位填写《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附件1,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纸质版、PDF电子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填写《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电子版《申报书》《推荐函》各1份,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纸质版《申报书》封面相应位置和依托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处签字、盖章,附件:1.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2.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下载:1.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docx2.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