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全区启动征集2022年顺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项目,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申报主体应为2021年度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活动,首次认定、新入区及再次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形成一定区域贡献(包括但不限于就业、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等)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申报单位于2021年在我区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3.申报单位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对首次认定和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对再次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四、申报材料1.《2022年顺义区科技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盖章扫描件,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5.2021年度完税证明盖章扫描件,并于2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以“申报单位全称+首次认定或再次认定或新入区”命名)报属地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