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2024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2023—2024年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继续优先服务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内的县级“5+2”、村级“3+1”主要涉农产业及相关经营主体、脱贫户等,由市、县根据往年科技特派员服务表现和当地实际服务需求(服务表现不好、成效不明显的不再继续选派),按照《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推荐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即选派型科技特派员)必须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2022年选派科技特派员愿意继续服务的,报单位同意后通过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科技服务—注册登记—个人信息”栏目重新选择服务年度(2023—2024年),新申请人员通过云平台进行注册申请并上传签章齐全的选派确认表,特别提示:中央、自治区科技特派团成员按照自愿原则申请纳入乡村科技特派员和中央“三区”科技人员,申请方法:通过云平台的“科技服务—注册登记—个人信息”栏目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服务年度(2023—2024年)和特派员类型(选择“科技特派团”),请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前述要求通过云平台筛选推荐建议选派名单,设区市科技局审查县级建议选派的科技人员是否符合选派条件,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按照前述要求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商请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组成单位联合印发选派名单,三、其他事项请还在服务期限内的2022年选派科技特派员继续开展科技服务,联系人及电话:汪艳华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0771—5851235王国乐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0771—2618709附件:1.新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的申请要求.doc2.乡村科技特派员市县审查推荐工作流程及要求.doc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代章)2022年1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