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鼎”企业评选按照《“创新论英雄”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缙科〔2022〕13号)执行,获国家和省级其他科技、专利、商标、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重点企业研究、省级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以认定文件为准,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16万元、10万元,参与制修订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审核认证奖励仅限含发明专利的规模以上企业,对销售额100-1000(含)万元、1000-2000(含)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5万元、10万元,并享受不超过10万元补助,企事业单位应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交易且引进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金额50万元(含)以上,输出技术合同实际收款30万(含)以上才能申请政策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引进技术合同或输出技术合同共计3个,新增3件(含)以下的发明专利进行质押的享受不得超过5万元的补助,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