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推动全区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黑龙江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黑财规审【2018】11号)和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本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哈财指(经)(2023)1号)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哈尔滨市双城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特此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1月5日止,对此方案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电话:53163868附件:1、哈尔滨市双城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2、2023年良种引进实施方案(模板)3、2023年良种引进项目引种要求22.12.29关于《哈尔滨市双城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