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我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科技特派员金融服务科技特派员金融服务是指兴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科技特派员推荐的自然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等多种类型客户主发放的中短期授信业务,二、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服务的经营主体,(三)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须无直系亲属关系(科技特派员直接参股借款主体的除外),四、贷款金额、利率、期限(一)贷款金额单户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额度上限不超过50万元,额度上限不超过100万元,服务对象从事初级农产品加工业,借款人为自然人的,额度上限不超过100万元,服务对象从事制造业,额度上限不超过300万元,五、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仅用于服务对象正常生产经营,七、办理流程(一)科技特派员向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同城或下辖县(市、区)经营机构出具推荐函,(三)向科技特派员及借款人反馈贷款审批情况,充分运用科技特派员金融服务优惠政策,(二)兴业银行科技特派员金融服务专员要积极主动对接,做好科技特派员金融服务宣传、说明、解答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