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种植试点对象海曙区范围内各镇(乡)街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镇(乡)街道农办提交《海曙区旱稻种植试点申报表》、种植地块示意图和土地经营权证明等材料,二、补贴发放流程(一)农户面积申报和村级审核(2022年4月9日前),镇(乡)街道、村社应及时组织农户申报种粮补贴面积,村社在完成补贴申报对象资格和面积审核后,将《村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信息汇总表》、公示照片等资料上报到所在镇(乡)街道,各镇(乡)街道对村级上报的补贴面积申请资料及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各镇(乡)街道上报的补贴面积申报清册,宁波市海曙区粮油生产种植补贴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二、补贴对象与标准(一)补贴对象1、粮食规模种植:在全区范围内土地经营面积在50亩(含)以上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为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生产经营主体),2、油料规模种植:在全区范围内土地经营面积在20亩(含)以上且种植油菜规模在20亩(含)以上或油茶规模在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2、油料规模种植:对油菜种植规模在20亩(含)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在完成申报资格确认后上墙公示申报对象的土地经营面积及来源,各镇(乡)街道对村级上报的申请对象资料(土地经营权证明、公示表及照片、汇总表等)和补贴面积进行认真的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各镇(乡)街道上报的补贴清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