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相关企业:为落实《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石办字〔2021〕10号)及《关于支持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石办字〔202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下半年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及时间即日起可申报,企业于登陆申报系统填报电子版申请材料:http://121.28.76.12:8001/intersetSys,二、申报条件1.石家庄市域内企业,3.属于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现代食品产业,4.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企业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5.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企业贷款资金用于科技创新活动,三、补助范围和标准:1.贷款补助的范围:申请企业自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所产生的贷款利息,2.贷款利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补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补助不超过100万元,3.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与“专精特新”贷款补助不能同时申报,四、材料要求1.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申请表,5.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胶装成册上报)五、报送要求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2月30日12点前将经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张羽8509687518032260718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7713216138附件1: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实施细则石家庄高新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