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2.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在2020年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5.延期申报缴纳税款,中小微企业2022年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11.实施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17.对符合要求的市级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企业按照每个4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19.对符合要求的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按照每个3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三、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政策措施21.2022年原则上给予餐饮、零售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的比例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22.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市监局)23.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水、气费用有困难的餐饮、住宿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停水、不停气,(责任单位:县税务局)32.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出租车、物流配送、外卖等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37.减免标准厂房租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39.自2022年4月1日起,(责任单位:县税务局)40.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