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相关部门:《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二、申请条件上述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三、支持措施(一)购房资格支持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二)购房顺位支持以下类别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三)预留住房支持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类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可提前预留意向购买项目房源,(一)符合“购房资格支持”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市级相关部门认定后,(二)符合“购房顺位支持”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市级相关部门认定后,(三)符合“预留房源支持”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五、后期管理(一)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所购住房,(二)高层次人才仅能通过购房支持途径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六、其他事项(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相关人才认定审核部门应明确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标准、办理程序和职责分工,切实提高人才购房支持服务质效,符合其他人才政策的特殊高层次人才购房支持准入条件、支持措施等按照对应人才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