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规范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使用流程,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陕西省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小微企业规范发展,增强小微企业竞争力,以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以下简称服务补贴券)方式对我省小微企业购买签约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给予补贴,服务补贴券是指财政资金用于补助我省小微企业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的电子支付凭证,服务补贴券补助资金每年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安排,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负责服务补贴券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统筹管理工作,《办法》对补贴对象和服务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小微企业,《办法》对补贴方式与额度作了规定:单个小微企业每个发放周期内只能领取一次服务补贴券,小微企业领取服务补贴券后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已经领取过服务补贴券的小微企业无论使用与否,单个小微企业年度领取服务补贴券额度不超过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