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博士后工作平台布局,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我市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26号),经申报审核、专家论证、结果公示、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批复,推进博士后工作稳步发展,抓紧建立博士后工作体系,安排专人从事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博士后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积极与我市及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要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发布博士后招收信息,认真遴选进站博士后,确保2023年12月底之前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支持博士后建立创新团队,要积极参与国家、我市和所在区人社部门开展的各项博士后活动,充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引领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