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生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功能区(单位),现将《宜宾三江新区人才生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宜宾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2022年12月27日宜宾三江新区人才生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申报对象:1.按照《关于开展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宜三江党群发〔2022〕95号)规定,2.按照《宜宾三江新区引进人才登记备案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宜三江党群发〔2022〕96号)规定,报经宜宾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登记备案和认定的E类及以上新引进人才,申报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全职在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工作,二、发放标准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D类及以上全职引进人才发放生活补助,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E类人才发放生活补助,(二)纳入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名录范围且享受市级人才政策保障的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科研院所应按照市级引进人才创业补助申报相关规定,再申请三江新区人才生活补助差额部分,区级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策申报和补助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江新区首次人才生活补助于2023年1月10日前进行一次集中申报,相关申报资料应于当月25日前报送至三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附件:1.宜宾三江新区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资料清单2.宜宾三江新区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3.宜宾三江新区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承诺书4.宜宾三江新区企业员工签订就业协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