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农函〔2022〕48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备案河北省第九批星创天地及撤销部分省级星创天地备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有关单位: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冀科农函〔2018〕40号)有关要求,经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98家星创天地备案为第九批省级星创天地,经监测评估,按程序撤销23家省级星创天地备案,现将名单予以印发,请各市科技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星创天地运营发展的指导支持,做好动态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请通过备案的星创天地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主动接受社会和创业者的监督,为推进乡村振兴做出新贡献,附件:1.河北省第九批星创天地备案名单.doc2.河北省第三批星创天地备案撤销名单.doc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2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