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健全燃气经营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提升燃气企业服务水平,(二)燃气企业负责制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限时回应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优化咨询服务,二、信息公开范围(一)燃气管理部门信息公开范围燃气经营许可(瓶装燃气供应许可)核发情况,(二)燃气企业信息公开范围1.燃气企业单位概况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6)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二)燃气企业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在用户所在地公开,燃气企业开设的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应以热线电话或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现场咨询等为主,注重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客户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等融合,燃气企业应当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燃气企业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