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特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23年第一季度促消费活动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消费促进活动举办时间2023年1-3月份二、消费促进活动组织主体促消费活动组织举办单位包括以下三类:(一)在湖北省注册成立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独立法人企业或在鄂开展业务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二)在湖北省注册成立的商贸流通行业商协会,(三)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三、拟征集的消费促进活动重点围绕2023年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消费需求,采取线上、线下促销方式,四、报送须知请各意向单位于12月30日17:30前将《2023年湖北省第一季度促消费重点活动申报表》报送至我厅指定邮箱(需报送盖章扫描PDF版以及word版两个版本,同步报送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商务局备案,五、活动支持我厅将会同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州)商务局遴选各单位报送活动,建立全省2023年第一季度消费促进重点活动目录,将给予以下支持:1.允许在促消费活动中使用湖北省消费促进活动公共品牌“荆楚购”标识,3.我厅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对入选的促消费活动支出或企业打折促销根据资金情况适当给予补助,附件:2023年湖北省第一季度促消费重点活动申报表湖北省商务厅2022年12月26日(联系人:赵晏永、朱丽艳,邮箱:495162225@qq.com)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附件:2023年湖北省第一季度促消费重点活动申报表.doc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