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名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精神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我省第三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社会〔2022〕471号)要求,确定99家企业为我省第三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为做好入库企业的建设培育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落实相关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储备库的企业,各地要落实国家和省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税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推动入库企业在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入库企业需经过至少1年建设培育期,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组织入库企业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建设培育工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全省产教融合建设培育企业群(进群申请信息:企业名称+联络员姓名+手机),并填报《产教融合型企业联络员回执》(详见附件2),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产教融合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激发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