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促进汽车消费恢复的若干措施》(新发改就业〔2022〕490号)及《关于延长开展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的通知》(新发改就业〔2022〕598号)政企补贴促消费相关要求,现开展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备案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增备案企业申请流程(一)申请条件1.申报主体为整车生产企业或其销售公司,见下表:单车价格企业返利金额政府补贴金额消费者享受企业返利和政府补贴金额合计(元)(万元)(元)(元)5≤X<1020002000400010≤X≤2040004000800020<X≤305000500010000补充说明:1.X代表不含增值税的单车价格,(二)申请材料清单1.申请报告(内容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疆内经销商情况、近两年乘用车产量、销售量等信息)2.拟参与车型及参数证明文件,3.拟参与车型在2022年11月1日实行的最低指导价证明材料,4.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销售网点布局情况和相关证明文件(含有关协议、营业执照等),6.《参与活动车型申报表》(附件1)《参与活动经销网点名录》(附件2),二、继续参与企业申请流程已在自治区商务厅网站发布的《关于2022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及车型备案情况的公告》中公布的企业(整车生产企业或其销售公司),请更新报送《参与车型申报表》(附件1)《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经销网点名录》(附件2)《承诺函》(附件3),三、拟退出企业申请流程已在自治区商务厅网站发布的《关于2022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及车型备案情况的公告》中公布的企业,请报送《关于退出新疆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申请》(内容包括活动进展情况,成效及确保前期活动任务已完成的承诺)并应当确保2022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完毕,以上材料加盖整车生产企业或其销售公司(申报主体)公章,命名方式为XX公司〔新增/延续/退出〕)附件:1.参与车型申报表2.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经销网点名录3.承诺函4.关于延长开展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摘自《关于延长开展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的通知》)联系方式:自治区商务厅李媛媛0991-2886631385418325@qq.com自治区财政厅尼罗帕尔0991-2816770nilofar@qq.com附件:1.附件1参与车型申报表2.附件2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经销网点名录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