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学历提升奖励申报工作,(二)奖励条件在奖励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并在柳参加社会保险的优秀人才,(一)个人步骤申请人在智慧人才服务平台上的“人才服务”—“学历提升奖励申请”服务事项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信息将推送至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信息按以下路径推送至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的申报信息推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审核,3.市本级事业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审核,其他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三)审核部门步骤各审核部门对本单位主管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各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季度截止申报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审核、公示,由市人才中心按申报途径将资金拨付到对应审核部门,各审核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各审核部门、用人单位应在拨付资金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凭证上传系统,资金日常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由各主管审核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以及相关审核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市人才中心将奖励资金和补贴税款一并逐级拨付至用人单位。